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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门诊就医“一次挂号管三天”的建议
作者:罗明轩 来源:民盟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5日 点击数:

近日,因“淄博烧烤”火遍全网的山东省淄博市,与济宁、青岛等地在全市或部分公立医院实行“门诊就医一次挂号管三天”的惠民利民政策,再次在网络上“火出圈”,该项政策引发热议。

当前,在挂号就诊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挂号工作规定不惠民。国家卫健委于2018年发布的《全国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第十三章《挂号工作制度》规定“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现实中,部分患者,特别是大病患者,其需要做的检查项目较多,存在无法当天完成就诊程序的情况,很多患者不得不再次重新抢号、排号,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成本,甚至是经济负担,异地患者同时还需要在就医地产生住宿、交通等费用,经济负担较重。二是大型医院挂号就诊问题尤为明显,我国的医疗资源配置呈现倒三角形,最优质的医疗资源大都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尤其是知名三甲医院,患者在就医选择上倾向于主动赴外就医、向上求医,一定程度上构成了知名医院患者扎堆、各项检查检验项目常需排长队的现象,挂号就诊对患者来说负担较重。三是重复挂号就诊存在法律风险。根据《民法典》规定,患者挂了号,就视同患者与医院签订了医疗服务合同,应当获得一次完整的医疗服务,包括问诊、检查、诊断、治疗。在这一过程没结束前,患者不应再支付任何挂号费。在患者等待检查、化验结果期间,可以被看作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暂时中止,而医院出具检验结果后,则表明医患双方的这种合同关系又恢复了,医院应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合同内容。

针对以上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及时修改挂号工作规定。建议国家卫健委对现行的《挂号工作制度》涉及的继续就诊规定进行一定的调整,挂一次号应包括问诊、治疗、复诊等流程,可推广“三日有效”“检查检验后在一定时间内可免费续诊”等优惠政策,确保制度规定能更好的覆盖群众就医需求。同时对医院因一次免费复诊造成的管理成本进行适当合理的倾斜补贴,保障医疗机构运行管理需要。

二是推广“一次挂号管三天”的惠民政策。早在2021年,淄博市第一医院就开始推广“门诊一次挂号,复诊三日免费”的政策,据淄博市卫健委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这项举措一年可为患者减免挂号费约240万元。建议推广淄博市门诊就医“一次挂号管三天”的政策,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和信息化管理,采取线上复诊、分诊导诊等技术手段,对首诊号源与续诊号源进行分类管理,最大限度地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同时要结合患者数量、医疗设备负荷等医院实际情况,科学进行门诊设计和医生排班管理,对医师的服务制定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保障医师的服务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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